看錯了一個人而看錯的理由是自己的多番思考後下的判斷,並不是單純的衝動下的

錯誤,所以一如以往的展開只有自己的小型反省大會。立即想到可能的理由我從各方吸

收了太多的情報,而我亦本能的判斷對方也是在同量或是更大量的情報下做出許多決策

,就這麼的我忽視了情報不對等的可能性。第二比起本人我與週遭人的相處時間更長,

是以過多的認定由著別人的認知與說詞因此就如此一點一滴的偏離掉事情的真相。綜合

二者來看產生的偏差是慢慢造成的,因為與對方的相處時間過短所以將太多未驗證的情

報當成了真相,而由於偏差並不夠大也無法在與對方的簡短相處中發覺。直到今天間接

的得知很多關於對方的事情後,才驚覺到我對其的認定是多麼的偏差。

最近開始看了很多部落格文化下誕生的文字,當中共通的特色大概是用戲謔的語氣

說著日常生活的傻事,然後我便開始回想我的日常生活好像就是這樣一個人的想著一堆

有的沒有的,或是看著小說、動畫、漫畫、電影、電視劇之類的,或許我的生活並不如

我自己所想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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