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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很好奇這作者馬克吐溫的作品風格,雖然時常聽說他代表著美國剛移民

時的那種精神,但我從來也搞不懂所謂的美國精神是種怎麼樣的信念。不過如果說湯姆

代表的作者心目中的美國人的話,我或許隱約能夠理解那是種怎麼樣的精神了,拚命的

冒險犯難,但並不是和平、正義之類的崇高理由,而是很單純的覺得這樣比較有趣或比

較帥。當體悟到這點後就會想到,很多好萊烏的電影中雖然會有著大義等等的名號作包

裝,但是主角行動的理由總是為了自己。

整體來說是個小屁孩一天到晚幹些欠揍的事,但是有趣的是他討厭的反抗的時始終

是陳腐的事物,或許那是代表了美國人的心境與想法吧。不過看看那樣的湯姆在看看現

在的美國,總覺得有種他們自己似乎也開始變成了陳腐的一測了,慢慢的沒有那種冒險

犯難的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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